实习心得:军都山下望长安

霍宛彤 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三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获益匪浅。以前书本上接触的公证相关民商法律知识,多是对实体法和程序法中的审判程序和步骤等内容的介绍,对于民商事证据方面的学习其实是我们的盲区。毕竟,校园里的法学学习还是重理论轻实践。进入公证处实习,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这部分的空白。公证涉及的范围包含大部分民商事行为和其他一些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公证书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采信。对于债权的经济类公证可以赋予合同强制执行效力,而使得在债务不履行时无需通过法院的诉讼判决,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公证处的工作使得民事诉讼中证据证明力、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等条文规定有了一个更加具体生动的体现。与此同时,公证是和人打交道的工作,一开始这让长期和书本打交道的我很是发愁。公证处来来往往有形形色色的人,如何用最明确清晰的语言向他们传达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也是我一直以来努力学习的专业技能。想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对业务清晰明了,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站在“一般人”的角度,脱离长期生活在“法律人”世界的语境来进行浅显易懂的描述。这无疑是对于业务的熟悉程度,法律的了解程度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也让我认识社会现实,不乏有当事人怀揣着虚假的目的,隐瞒真相,想要投机取巧,骗过公证员的眼睛以此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这些人终将在严谨的审核下路出马脚,贻笑大方。进入公证处实习,我震惊于现如今公证业务涉及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范围之广,公证需求量之大。当然这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群众法治风险意识的增强,民商事活动的种类日益繁多,情况日益复杂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之前对公证处的工作并不了解,而我一直身处的环境也都离公证较远,因此我一度认为公证是比较程序性的工作,认为基本所有的公证事项都有对应的模板可以进行嵌套。而且很多来公证处办理事务的当事人也抱有同样的想法,在不能明确自己想要公证的事项时,想要询问公证处“一般”会进行怎样的公证。事实上由于公证涵盖的事项繁多,不可能一一做出模板。而公证是基于申请人的申请进行的事项,实际上是一对一的一种“服务”。这就更加需要公证人员的专业性。面对不同的公证事项,都需要周密严谨的进行核查,并在证词中能够进行严谨的表达。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法律知识,还依靠日积月累的经验才能够实现。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也有幸学习了一些简单的证词写作,更体会了一些公证事项看似相似,实际在证词写作中却千差万别。在长安实习的日子里,我看到各位老师以及哥哥姐姐们即使是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依然常常翻阅专业书籍进行学习。这一方面是为了能够更加专业、准确的完成工作,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公证的业务范围也会越来越广,所以需要对自己的理论和实践的知识进行不断的提升。三个月在长安的实习生活让我最受触动的是长安人做人做事的态度。首先,对于受理的公证事项,公证员和助理人员,都进行严谨认真的对待,对于不能确定的事项,会互相讨论共同学习,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疑点。其次,在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谦和有礼,在面对想要投机取巧“走门路”的当事人,严词拒绝,对于无理取闹借机生事的当事人,不卑不亢,严肃冷静。还没有真正走入社会的我,在这里初次窥见了社会生活的一些阴暗面,而这里的老师们用自己的专业,依据法律法规,尊重客观事实,维护合法权益,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打击非法,预防纠纷,增进和谐,树立了公证行业良好的法律职业形象,对我今后的工作生活将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最后,各位老师们都像哥哥姐姐一样对待我这个小实习生,让我的实习生活紧张有序,充实快乐,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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