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民群众心中的公证——2019年第一期公证员任职前培训心得

文|高巧丽  2019年4月,很荣幸参加了中国公证协会2019年第一期公证员任职前培训班。本次培训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举办,邀请了多名中国政法大学知名教授和公证行业内资深专家授课。老师们的精彩授课让培训的时间显得短暂而又无比珍贵。给我带来更多思考的是针对目前司法部正在积极推动的公证制度改革,我们作为一名准公证员该如何才能走出属于我们的公证之路?一注重法学理论学习,加强逻辑思维、系统思维的培养认识是一个由浅到深,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所以我们会觉得在学习的时候往往实体法比程序法更容易引起我们的兴趣,部门法比理论知识更好理解,因此我们很容易忽略对理论基础的学习,忽略了先从整体来把握法学的体系,从而容易产生一些有失偏颇的想法或观念。印象最深的就是张红光老师给我们讲的关于公证遗嘱效力的三句话: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2、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3、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对于这三句话,我想不仅仅是我,应该是很多公证员自己都是深信不疑的,并对不同的当事人说过无数次的,但真的如此吗?张老师从最基本的法理学和《立法法》角度为我们做了深入的分析,发现这三句使我们深信不疑的话竟然都是表述不准确的,真正恰当的表述应该是“公证遗嘱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一语惊醒梦中人,“优先效力”和“优先适用”是完全不同两个概念。而导致我们将两者混淆的根本原因正是我们缺乏张老师所说的系统思维和逻辑思维。作为新时代新思想的法律服务者,我们应该多注重培养自己的系统思维和逻辑思维,才能破解新时代下遇到各种新型的公证难题。二转变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目前公证行业被群众诟病最多的大概就是“以证换证”了,而大多数公证员可能也觉得“以证换证”没什么不对,公证行使的就是证明权嘛!然而,老师告诉我们,这样的观念是要不得的!目前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在提高服务质量,如果我们依然故步自封,那么我们离被淘汰也没有多远了。孙以前老师提出的“绿色继承”,对我的触动很深。什么样的公证,才是群众想要的?当然是便捷、高效的!不用提交任何材料,只需要提交申请就可以办的继承公证,你愿意申请吗?我当然愿意!虽然由于条件限制,目前我们无法真正做到“绿色继承”,但这至少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三创新服务流程, 提高客户黏合度,传递公证价值张红光老师问了我们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如果让你代书一份离婚协议,你怎么写?其实很多公证处大概都有模板,大概就是离婚后房子归谁,债务归谁,孩子由谁抚养等。这样当然没错,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替当事人想的更多一点?做的更细一点? 例如小孩的探视权保障、不动产的变更手续等。现在很多公证处都有代办不动产权证等延伸性的服务,这应该也是我们可以创新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的发展方向。我们是具有法律素养的专业人士,对自我的定位应该是法律服务者,尽可能的为当事人定制专属于他们的法律服务,让他们尽可能的感受到公证服务带来的便捷与安全,这样才能使我们整个行业走的更远。对于公证实务来说,十天的培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我们从各位老师的授课中,收获的不应该仅仅是对某一公证事项具体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措施,而应该是遇到新型公证问题时如何进行分析、解决的思维,我们应该摒弃公证行业的“以证换证”“坐堂办证”的固有观念,努力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水平,弘扬公证价值,做人民群众心中的公证。这样的公证才能真正走进寻常百姓家,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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