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扩大开放100条”背景下公证新作为的初步思考

       2018年7月10日,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的《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公布。《方案》聚焦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00条开放举措,被称为“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纵观《方案》全文,我们可以从中解读出上海扩大开放呈现出的如下几个趋势:更为开放的姿态、更为专业的保护以及更加高效的服务,作者认为,对于我们上海每一位公证人而言,在贯彻落实《方案》精神、进一步融入上海扩大开放的进程之中,我们需要密切把握好这三个趋势。       一、更开放的公证视野       纵观《方案》全文,始终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是其中最为鲜明的主题。《方案》提出,要以更大力度的开放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通过大幅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放宽证券业外资股比及业务范围限制、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推进更高层次的金融市场开放等措施,打造更为开放的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同时,《方案》要求构筑更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加快实施汽车、飞机、船舶产业对外开放、创新发展高端绿色进口再制造和全球维修业务。种种措施共同指向同一个目标,就是坚定不移地推进上海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目标。开放的市场环境孕育出充沛的经济活力,也要求我们公证行业必须与时俱进地保持更开放的视野,为迎接更多创新型、开放型的新兴公证法律服务做好准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至今的40年里,尽管公证行业在回应社会经济对于公证需求的过程中业已形成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业务机制,但从市场开放不断深化的大趋势来看,传统的公证理念和服务模式可能还不足以回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不断更新的市场需求的挑战,势必需要我们公证人保持开放的职业视野,不断革新公证服务理念与服务方式,敢于接受公证创新的挑战。公证人不能因循以往被动的、机械的服务模式,在关注公证活动自身内在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要求的同时,更要以开放性的视野着眼于市场和社会对于公证服务的客观需求,以及公证法律产品在社会经济法律交往与司法活动中的最终应用,确保公证文书不仅仅合乎于公证活动自身的程序逻辑,同样也能够真正符合当事人的真实需要、兼容于经济法律交往以及司法活动的逻辑。如此,公证行业方能始终勇立潮头,充分发挥公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       二、更专业的公证保护       专业性是《方案》中突出的关键词,《方案》明确提出建设开放共享、内外联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同时也要求打造服务全国的进口贸易专业服务平台。从公证服务上海扩大开放的客观需求出发,提升公证服务的专业性,为知识产权及进口贸易提供更为专业的公证保护是时下公证人理应关注的重点。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例,知识产权保护是公证行业长期深耕的业务领域,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这一全新的要求下,公证服务于知识产权的范围、深度以及方式同样面临着一场更为全面的革新。传统的知识产权类保全证据公证中,公证人员仅仅作为旁站保全的客观记录者,这种工作方式与民间的见证人其实并无太大差异,缺乏专业性的体现。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公证业务形态在可预期的未来中即使还存在着一定的市场需求,但并不代表知识产权公证保护的发展方向。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法院对于当事人自力保全行为的日益宽容,知识产权类保全证据公证如果依旧停留在传统的公证思维和模式中,将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领域中不断被边缘化。随着知识产权产业自身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必然向着专业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公证行业只有跳出机械化、单一化的传统公证思维,以专业为导向,深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需求并提供可定制的个性化公证法律服务,才有可能真正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价值,进而真正做到以专业化的公证服务参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并符合上海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求。       三、更高效的公证服务       《方案》明确提出要营造高效便捷的货物和服务进口贸易环境。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大背景下,效率是决定上海未来经济发展层次的关键因素。无论是从服务进口贸易还是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而言,公证参与的核心价值之一始终是以社会法律服务资源的参与提升交易效率与安全。从公证服务经济贸易的角度考量,市场机遇转瞬即逝,高效地保障贸易活动的安全性是对当下公证服务经济贸易水准的重要考量。同样,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基于知识产权本身的无形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侵权证据易灭失性,相关侵权证据极易被侵权者撤回或销毁,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极高的时效性要求。对于公证行业而言,知识产权公证对于救济效率的要求是其他公证活动无法比拟的,从侵权证据被发现或获知的时刻起,该证据就处于随时可能灭失的状态,公证人能否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要求作出及时回应,决定了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能够参与、介入的深度,如何寻求公证效率与公证质量的内在统一,值得我们更为认真细致地去思考,更需要我们积极地去实践。       “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的出台,体现了上海市委与市政府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上海营商环境的决心,而对于我们每一位公证员来说,如何使公证法律服务能够顺应这一历史潮流乃至为上海扩大开放提供更进一步的支持,亟待变革的不仅仅是公证思维和公证服务方式,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一个又一个公证个案实现公证法律服务更趋开放、更为专业、更加高效的突破。“如果你停下来,世界不会等你。”勇于自我转型,不断自我革新,在建设全球卓越城市的进程中努力攀登扩大开放的新高地,上海公证人时不我待。    作者: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 张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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