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

  • 目录
    • 基本介绍
    • 一般涉及的公证事项
    • 其他提醒(诸如已知国家的要求等)

1基本介绍

 当您前往国外学校(或教育机构)接受就学教育时,国外学校或签证机构会根据当地的要求及您个人的具体情况要求您提供各项公证。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公证书的制作、证明方式、所附译文的语种、认证要求等均有不同要求。 因此,建议您首先明确申请留学的目的地——哪个国家或地区,并根据对方的要求确定所需申办的公证。

2一般涉及的公证事项

①出生;
②无犯罪记录证明;
③亲属关系;
④居民户口簿;
⑤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
⑥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在学证明;
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证明、驾驶证);
⑧申请人父母的经济担保证明(一般包括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存款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工作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完税证明以及父母亲的经济担保声明书等);
⑨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3其他提醒(诸如已知国家的要求等)

  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新加坡等国,可能要求办理的:

  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在学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证明、驾驶证)、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存款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父母工作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完 税证明以及父母亲的经济担保声明书。

 发往美国使用的出生、学历、学位、结婚公证书以及发往法国、泰国、 哥伦比亚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均需加贴当事人的二寸光面(免冠)照片(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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