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产转让公证办理

1 《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c 预售合同;

d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留样、公司印章留样;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f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公证函/公证申请表。

(2)购买方应提供的材料:

如是自然人:

a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b 如有未成年人应提供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a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b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c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如是自然人:

a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b房地产权证;

c如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须到场表示同意转让;

d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e如涉及房屋部分产权转让的,按份共有人应到场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a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b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c房地产权证;

d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e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转让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经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决议的,须提供该批准或者决议文件;

f如涉及房屋部分产权转让的,按份共有人应到场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购买方应提供的材料

如是自然人:

a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b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a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b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c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的其他证明材料。

l 注意事项:

境内外委托书的有效性由公证员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如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办理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3 《商品房出售合同》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房地产权证;

c 出售合同;

d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留样、公司印章留样;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f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公证函/公证申请表。

(2)购买方应提供的材料

如是自然人:

a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a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b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c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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