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美国使领馆如何办理常见公证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居住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如持美国B1/B2类签证)申办公证,仅限在美国境内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

(二)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的居住地,按驻美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提出公证申请。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三)使领馆可以受理的公证种类:委托书;声明书;文书上印鉴签名、日期属实公证;指纹公证。

(四)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前来使领馆办理。
 请注意:  

(一)使领馆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1、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

2、不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上述类别的文书应在中国国内或美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美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3、不办理出生、死亡、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事实发生在中国的,应向国内公证机关申办;事实发生在美国的,应向美国政府部门申办证明,需拿回中国使用的,须按认证程序办理。

4、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如,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出生证、结婚证等。
(二)对使领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当事人一般可在美国当地办理公证,然后按照认证程序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提出认证申请;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使领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有关事项的委托书公证。

在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办理公证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未成年人能否申办公证?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应当办理何种公证?想在中国国内办理购买或出售房产等事宜,但本人无法回国,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一)未成年人能否申办公证?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是可以申办公证的,但应由其监护人(也即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在其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时,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的兄姐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或者处分大额财产时,应当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应当保证确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正确认识事物并进行判断的能力,包括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方面。在我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个范围之外的一般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想在中国国内办理购买或出售房产等事宜,但本人无法回国,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当事人可以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公证的意义在于,在当事人在国外,不便亲自办理有关手续时,可以把相关事务委托给他人,并通过办理公证,对该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书面予以证明;受托人可以向国内有关部门出示经公证的委托书,从而顺利办理有关手续。
当事人可以向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在当地认证机构(一般为外交部门)及我驻外使领馆办理认证。当地公证机构不接受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或者不能为中文委托书出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

(四)委托书、声明书能否提前签好当事人名字再送至使领馆办理公证?

(三)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应当办理何种公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华侨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应当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该证明可由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公证、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公证。建议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提前办妥相关证明。未婚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有效。

委托书、声明书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委托人、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防止他人伪造或冒名顶替,使接受委托书、声明书的当事人消除疑虑。委托书、声明书是委托人、声明人的意思表示,委托人、声明人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或捺指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五)想委托他人出售国内房产,但房产证还没有拿到,如何申办公证?

无论在国内公证机构还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公证的事项涉及房产转让的,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交房产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办妥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先申办委托他人在国内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委托书公证。

(六)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应当两人共同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并不当然是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财产所有形式,约定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无约定的,夫妻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是房产共有情形中的一种。公证事项涉及对共有房产进行转让、管理的,应当全体共有人共同申办或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通过房产证等能证明确系夫妻共有的,应当夫妻二人共同申办公证。

(七)对委托书的形式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是应当自行书写还是按国内房管部门等提供的样本填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所涉房产的具体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捺印,日期等。
委托书可由当事人自行草拟打印(点击查看参考格式)或根据国内有关机构的要求制作。委托书内容不完备或表达不准确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更正;委托书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虚假、不当的内容。

(八)华侨子女在国内考学、加分等,国内要求提供华侨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相关公证?

当事人可持有效护照及当地居留证明到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居留公证。居留公证主要用于到中国国内办理华侨身份认定时使用。华侨身份的认定由国内侨务部门负责,居留公证仅作为对居留事实的判定。

(九)本人已经来到国外,不便回国,如何办理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公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中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相关证书的真实情况,应在国内办理公证。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已将国内出具的证书带至国外的,应根据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办理。

(十)我来自中国,使领馆可否为我办理出生公证、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公证?

根据在事实发生地办理有关公证的规定,使领馆不能为您办理上述公证,您需向国内公证处申办。如您不能回国,可以委托国内亲友到原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十一)使领馆可否为中国公民办理离婚登记或“协议离婚”?

中国驻美国使领馆不办理中国公民的离婚手续。当事人(包括双方均在美国及一方在中国、一方在美国)如选择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但又不便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国内有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应亲自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委托书及民事诉状或民事答辩状或离婚意见书签名属实公证。如当事人不便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有关公证,可根据认证程序办理。
根据规定,中国公民如在国内“协议离婚”,需亲自回国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知识链接】

 

中国驻美国使领馆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1、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
2、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不能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
合同、协议类公证涉及依照我国或驻在国民商法对合同、协议文本内容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应在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的只能是涉及国内房产的委托书、声明书公证;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3、出生公证、死亡公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应根据事实发生情况,向中国国内或驻在国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以上事实一般是由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民政、居留等部门进行登记、确认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因不掌握相关情况,不能出具相关种类的公证。
4、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应在国内办理公证,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不掌握相关证书的真实情况,不能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
对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驻外使领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的委托书公证。

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公证。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以大使馆解释为准。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简介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原则上应向中国境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我国驻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如:?为任何国籍的个人出具在派遣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应派遣国国民的要求,为其出具在派遣国境外使用的各种文书;认证派遣国有关当局或接受国有关当局所颁发的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

二、中国驻外使领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

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健在公证、部分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等。

三、关于中国各驻外使领馆受理申请的公证种类、申办要求、收费标准等具体情况,请向您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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