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证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

你好!我在南京公证处办理房产放弃继承的公证,现有一个关系缺少材料证明,南京公证处让我姑姑办理公证,主要证明:、父亲(4年去世)和原配(6年去世)的婚姻关系,有无生养子女,有一养子(7年去世)何时领养,及原配去世时间。、父亲与母亲的婚姻关系,结婚时间(无结婚证),有几个子女。、现主要无法提供原配的证明材料(去世及子女情况),所以要姑姑办理这个公证。4、请问办理此公证需要准备那些材料。盼回复。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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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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