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委托房屋出售公证
委托人在北京工作,并办有居住证。在婚姻存继期间购买有一套房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但离婚时未将此套房屋分配写入离婚协议中。现需要委托家人在贵阳出售此套房,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可以办理委托公证?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时请携带你+前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当地交易中心出具产调(产调内容为:房屋是否存在,有无法院查封、抵押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你+前妻共同到场办理。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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