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放弃财产继承
你好!我的岳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目前岳父的母亲健在,岳母和我的太太健在。想咨询岳父的母亲放弃财产继承(含房产),应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由于老太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是否有上门公证的服务?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时请提供岳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岳父的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岳父人事档案里摘录岳父与父母亲、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表格我处官网有下载或到公证处领取表格)、派出所开具岳父与父母亲、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放弃的财产凭证(如:房产,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本处上门需领导审批,医院开具神志清晰、行动不便的证明、病历本(上门地区仅限西城区范围)。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上一篇:[北京]办理续出生公证
下一篇:[北京]办理合同签字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