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立遗嘱
86岁老人想委托公证处立遗嘱,如何办理?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立遗嘱不能委托,必须本人亲自到本处办理。(本处办理遗嘱公证实行预约办理制度)。所需材料: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凭证(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存款证明等)、病历本(就医记录)、如配偶已经去世,还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报死亡的户籍注销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具体以预约人员审核材料为准。带好以上材料先至本处接待中心现场预约。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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