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关于孩子抚养权变更
我与前妻都是外地人,结婚证和离婚证均在外地办理领取的,原离婚协议上女儿是跟母亲的,现已经协商一致想变更抚养权为父亲(我),想请问是否能在北京办理,我居住证目前地址是在西城,是否是在西城区公证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如来我处办理,需提供父母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市的长期居住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小孩的出生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由父母双方共同来我处接待中心办理。我们需核实婚姻状况,外地登记的核实过程较久,无法确定出证日期,建议回原籍办理。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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