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关于委托书公正
我和我的姐姐同时拥有西城区七宝镇一套房屋。房产证上只有我和姐姐的名字,姐姐是外地户口,我是北京户口。因姐姐目前生病,想将此房屋的自己名字去除,但是因身体情况无法至交易中心办理。经交易中心咨询,需要有公正委托书。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办理“公证委托书”是否是符合的?需要什么资料?如当事人无法去公证处,将如何办理?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你需要本处上门办理委托书公证的话,请至本处接待中心先咨询,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预约上门办理。本处上门办理公证事宜只限西城区内。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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