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香港同胞立遗嘱

我是香港同胞,长期居住北京,在西城区有一套房子,希望立遗嘱,万一有个不测,把房子一半让居住在香港的母亲继承。请解答我需要提供哪些相关文档、我母亲是否得来北京一趟、具体流程等。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我处遗嘱实行登记预约制度,带好立遗嘱人的港澳通行证、香港居民身份证、婚姻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病历本、受益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到我处接待中心发号台预约。预约的时候不需要立遗嘱人本人到场,办理时需要立遗嘱人到场。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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