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这证明现在是否还有效
6月日我咨询《可否给这证明作公证》,今天您已回复,非常感谢!现还想咨询一个和上次咨询有关的问题。为避免你翻看我前面咨询的麻烦,我先重复一下上次咨询的内容:“我母亲在曹行南宅有一小块宅基地,土地证上名字是我母亲。994年,我从新疆回京探亲,母亲要我自己出资、操办,在宅基地上翻造了一间平房,以作我退休后叶落归根栖身之所。8年,母亲写了个证明,证明房子是我的,并要求土地证更改为我的名字。我的全部弟妹这证明上签了名。正在村里办此事时,南宅拆迁。年,分得一小套安置房,名字还是母亲的。现在母亲已经去世。”我的问题是:因为母亲不识字,证明是打印的,母亲在上面摁了手印盖了章,全部弟妹都亲笔签了名。请问,现在这证明还有效吗?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如果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矛盾且也对上述证明无异议的可按法定继承办理,具体手续可来我处接待中心咨询。如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中对上述证明有异议,可咨询律师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