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以房屋拆迁保留私房产权安置协议为准还是遗产公证为准

我有一位朋友年5月私房拆迁与拆迁办签了一份房屋拆迁保留私房产权安置协议,在增加的第十条中,以上房屋系期房,建筑面积7平方米,以上房屋,待乙方将差价补款项汇至甲方后,产权房屋归陈**之子,陈**所有.6年5月陈**大哥陪着8多岁陈父到公证处去公证,陈父过世后将他的一半遗产给他大哥。请问房屋拆迁保留私房产权安置协议中的补充条款有无法律保障.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请带好相关文件来我处接待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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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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