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两岸婚姻公证

男方为台湾人,已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证。双方因为都住在北京,请问可以在北京做婚姻公证,公证书寄到台湾吗? 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如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居住证明可以办理,请带好女方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男方的台胞证、台湾身份证、户籍誊本、双方各自的结婚证(两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来我处接待中心办理。如办理的是结婚公证另需提供双方的寸近期照片N+张(N为所需公证书份数)。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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