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继承公证的资料

被继承人(父亲,已故)的户籍证明上“婚姻状况”一栏标有我母亲的名字,现在的户口本上户主是我母亲,我们三个子女都在这本户口本上。请问还需要“最早年代的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与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吗?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请至本处接待中心现场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相关文章

    暂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