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出生公证情况特殊

你好,我父亲早年出国,已定居境外,没有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当年出国必须注销)。现在我要申请出生公证,用我父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证明他的身份吗?另外我想问一下,所谓出生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出生户籍证明是什么?是最早报户口的地方吗?可是后来户口迁过,原本的街道或公安机关无法找到资料无法出证明怎么办?我父亲也是中国公民,也持有中国护照,难道就不能证明他的身份吗?我有独生子女证,和所出生医院开的出生证(上面有父母亲的名字),所以,还需要什么方法来证明我与父母的关系??如果父亲没有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公安局也无法出示任何证明,那是否需要我提供父母DNA血检报告才能证明我与父母关系?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请带好本人和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父亲的护照、户籍注销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本人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及老户籍证明(最早报户口的派出所可以开具,如果后来的户口迁入地是父母和你本人一起迁入的,也可开具,只要证明父母与你本人的关系)、本人的寸近期照片(N+张,N为你本人所需的公证书份数)来我处接待中心办理。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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