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请问我母亲86周岁是患脑器质精神障碍,去年7月份到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四个月,有出院小结和诊断书,出院立即后转到青浦盈康护理院住院到今天,现在我父亲87周岁住家,生活能自理,走路不方便,父亲现提出要求遗嘱公证,(有四个子女))最好是邀请公证员上门公证,但是不知道需要准备啥资料?能否告知!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您父亲需要办理上门的遗嘱公证,需要带好以下材料:、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财产凭证:若财产为不动产则需提供房产证、取得该房屋时的购房合同或动迁协议(如房屋为94年的售后公房则需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物业调取本户人员情况表及购房委托书);若财产为动产则需提供银行卡、存折。如有其它财产需携带相应的财产凭证4、立遗嘱人的病历卡。5、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医院出具的立遗嘱人行动不便、神智清晰的证明。7、上门地点须在西城区范围内。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至我处咨询窗口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可以由子女代为办理,登记后一周内办证人员会与您联系)。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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