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异地公证
你好。我婆婆哈尔滨人,在哈尔滨有一套房产,现要卖掉。但是她现在在北京暂住几个月,不能回哈办理买卖事宜,想把该事全权委托给我(儿媳),我在哈尔滨。请问我婆婆可否在北京办理这种委托的公证?需要哪些证件?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可以在北京办理委托书公证。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的产权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出售的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则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双方结婚证,并且配偶也需至本处。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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