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关于遗产公证问题
我和父亲、母亲有一处房产,产证上注明各占三分之一份额。我母亲于5年前去世,当时未更新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信息。现在父亲同意将已故母亲和自己的名字都从产证上移除。我母亲的父母(即我的外公外婆)尚在,但居住在外地且已经都近9高龄,腿脚不便。问题:我如何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我的外公外婆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人在外地乡下,如何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手续?;:需要外公外婆的其他子女办理放弃财产继承的手续吗?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比较复杂,每户人家情况又不一样,建议留下联系方式,我处进行电话咨询,或到我处接待中心现场咨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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