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关于房屋买卖委托公证

您好!我兄嫂是河南省张家港市人,嫂子因重病现在北京市长征医院治疗,她想将房屋买卖权力委托给我哥哥,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有以下问题想咨询:、贵处出具的公证书在河南省是否有效?、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长?4、是否可以到医院上门办理?上门费多少?5、公证费是多少?按套数收费,还是多套房屋只收一笔公证费?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材料(若已结婚,且先结婚后购房需夫妻双方共同委托)、房产证、土地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处出具的公证书在河南省可以使用。出售房屋的委托期限最长为年。上门条件:、需要医院开具神志清晰、行动不便的证明。、只针对西城区上门,西城区外我们不提供上门;费用:上门费:元、公证费:元、代书费:元,委托书一式一证。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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