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房产公证咨询

目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想做房产公证,公证内容为房产所有权%归妻子。银行尚有贷款未还清,先生是主贷人,妻子是参贷人。房产证上有夫妻人名字。是否可以办理公证?如不可以,怎样做后可以公证?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您和丈夫可以前来办理协议书公证,约定房屋的归属及比例,但若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需经抵押权人同意或者先将贷款还清并注销抵押登记后才可至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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