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离婚公证函回复

我姓名刘伟,前妻姓名李慧;原办理公证员的名字我不记得了;办理离婚协议的时间大概是年的月份左右,有可能月份也不准确;请协助帮我看下如何拿到属于我的那份原件。另外,如果我再婚,这份原件具备法律效力,替代离婚证吗?因为我们办理公证后一直未回她老家办理离婚证。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如您本人在我处办理过公证需要调阅档案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来我处收费窗口预约办理。如果办理过上述您提到的协议的,该协议无法替代离婚证,离婚证只能由国家民政部门出具。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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