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黄村兴政街公证处电话地址

北京市志诚公证处

地址:大兴区兴政街17号(大兴区司法局办公楼一层)
电话:010-69240442  邮编:102600

途径公交车:957

北京市志诚公证处前身为北京市大兴区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2007年8月更名为北京市志诚公证处,现有公证员4名,公证辅助人员9名。北京市志诚公证处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从最初的只能办理简单的民事公证发展到如今可办理各项公证。公证业务包括: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证明继承权;证明财产赠与、分割;证明收养关系;保全证据;提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学历、经历、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其他公证事务

营业时间: 周一 至 周五 08:30-11:30;13:30-17:00 附近地标:科技大厦   兴政东里   幸福家园

大兴宾馆下: 兴12路  兴17路  兴21延长线  兴21路  兴22路  兴25支  兴25路  兴30支线  更多路线...

单位简介

 一、历史沿革

解放前,大兴县未设司法行政机构,司法行政业务由地方行政长官兼理,解放后30余年内,司法行政业务由县、乡政府部门和县法院管理。 1980年2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1979]77号文件,发出《关于成立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于1980年12月13日成立大兴县司法局(2001年改名为大兴区司法局),内设机构为业务科、宣传科、办公室。历经20余年的发展,大兴司法行政职能日趋完善,最终形成今日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为主的格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镇、街道司法所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

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和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四)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五)研究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指导监督本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区法律服务机构。

(八)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

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证业务范围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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